持有绿卡,但计划长时间不在美国境内。我能保留我的绿卡吗?

或许能。围绕绿卡制定的首要规则是,如果放弃自己的美国居留权,就失去的绿卡。但最普遍的检验标准是时间。这里有三个需要了解的重要时间限制:

 如果持续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足六个月,这几乎不成问题。除非移民局证明放弃了的居留权,否则移民局会认为从未真的离开过美国。

 如果持续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而且有责任证明仍然是美国的一名永久居民。这依据的理念是,在六个月之后必须重新申请入境,并且必须证明仍然有入境资格。需要提出的一点是,当持续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六个月,重新申请入境的审核标准也不同。例如,如果在失去入境资格的同时被证明感染了HIV病毒,那么可能有麻烦了。

 如果持续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一年,那么就很可能认为已经自动放弃的绿卡。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没有追索权。但是,如果在返回美国时,移民官碰巧没有问已经离开美国多长时间,那可能会非常幸运地保住的绿卡。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美国的时间不宜过久,以便使再次真正成为美国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