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EB-5

EB-5计划 (美国投资移民计划)

美国移民投资计划,简称为EB-5计划,EB-5是 “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VISA)” 的缩写。该计划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管理。

在该计划中,移民投资者最终目标是获得永久性居留权或称绿卡(绿卡发放对象包含申请人本人、配偶以及领取绿卡时年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该计划要求移民投资者提供一笔风险投资,到一家新企业(或者区域中心的新项目)并且创造至少十个新的就业机会,因此称为“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

根据《2022年EB-5改革和诚信法案》,符合 TEA 资质的项目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元,非 TEA 项目的所需最低投资额为105万美元。

此计划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投资者需要证明已经或已经开始在新企业投入资金,并提交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和新企业(或称项目)的相关文件;第一阶段审批通过后移民局向投资者发放有条件绿卡。

第二阶段,条件绿卡批准一年零九个月之后,投资者需要提交解除条件的申请。如果投资者证明创造了十个新的就业机会,保持规定的投资金额,并且符合签证上的居留时间要求,那么该解除条件申请将被批准,投资者的绿卡将换为永久绿卡。近年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增强了EB-5申请透明度,并随着《2022年EB-5改革和诚信法案》的出台,实行了更加有利于投资人的申请规则,开设了预留签证通道,允许了“双递交”,吸引了诸多申请人选择 ARCFE 新政 TEA 项目。

EB-5历史

1990年移民法案颁布之后,美国国会制定了投资者签证计划,其中包括一项允许外国投资者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计划。美国移民法开创该计划,目的是使大量外国资金流入美国,以及满足为美国劳动人口创造新就业机会的要求。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投资移民试点计划吸引申请人,并批准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成立其特许的EB-5区域中心。美国国会和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对EB-5 计划做出过多项改革以防止诈骗行为,使申请裁决标准化,提高申请流程效率,并投入更多相关工作人员服务于该计划。这些改革帮助EB-5签证计划吸引到了更多的申请人。

EB-5 资格要求

外国公民要符合要求才能申请EB-5签证,基本要求有三点:

1.投资者提供文件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投资者投资80万美元或105万美元到一家新的美国企业(或者区域中心的项目)。具体资金的数目取决于被投资的企业的所在区域(见注释)。

	注:如果是TEA地区,最低金额要求是80万美元,其他则为105万美元。TEA地区指的是该地区的失业率达到全美平均失业率的150%以上的要求的地区。

3.投资者必须证明能创造至少10个全职的工作岗位,且该岗位需持续至少2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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