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S正式敲定取消EAD自动延期,I-485待审申请人需提前规划续卡
已更新:2天前

当地时间10月13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正式公布Final Rule,确认并永久化此前已经实施的“取消部分EAD自动延期”政策。
DHS早在2025年10月30日已经通过Interim Final Rule取消了部分EAD续卡申请人最长540天的自动延期;此次Final Rule是在完成公众意见程序后,将这一政策正式最终化,核心适用范围基本没有变化。
对于正在美国境内等待I-485审批、主要依靠C09工卡维持就业资格的申请人,包括部分EB-5“双递交”家庭,这项规则值得重点关注。

一、什么是EAD自动延期?
过去,对于符合条件的EAD持有人,如果在现有工卡到期前及时提交I-765续卡申请,原有EAD及工作许可可以在USCIS审理续卡期间自动延长。
这一自动延长期此前最高可达到540天,主要目的是避免因为USCIS续卡审理时间较长,导致申请人出现工作许可中断。
但从2025年10月30日起,这一规则发生了变化。
对于受新规影响的类别,如果I-765续卡申请是在2025年10月30日及以后递交,即使申请人在原工卡到期前及时续卡,也不再自动获得最长540天的工作许可延期。
如果新EAD在旧卡到期前尚未获批,而申请人又没有其他独立的工作许可依据,就可能出现工作授权中断。
二、哪些群体最需要关注?
此次规则影响的类别包括多种此前可以享受EAD自动延期的人群,其中较常见的包括:
I-485身份调整申请人:C09
H-4配偶EAD:C26
部分庇护申请人:C08
难民、庇护获批者:A03、A05
VAWA相关申请人:A31
部分TPS持有人:A12、C19
其中,对iCross x ARCFE EB-5 投资人而言,最需要关注的是 C09类别。
对于在美国境内通过EB-5进行“双递交”的申请人,如果I-485仍在审理过程中,其I-765获批后通常取得C09类别EAD。
如果未来工卡到期需要续卡,且适用此次规则,仅仅按时提交I-765续卡,并不能保证旧工卡继续有效到新卡批准。
三、已经获得自动延期的人会受到影响吗?
不会因为此次Final Rule而被取消。
DHS明确规定,2025年10月30日前已经符合条件并取得自动延期的EAD,不受此次政策影响。
此次规则主要针对:
2025年10月30日及以后递交的相关EAD续卡申请。
因此,判断自己是否受到影响,首先要看I-765续卡的实际递交日期和EAD类别。
四、是不是所有工卡自动延期都被取消?
不是。
这次取消的是特定法规下针对部分EAD续卡申请人的最长540天自动延期机制,并不意味着美国所有EAD类别的自动延期全部消失。
例如:
F-1 STEM OPT申请人及时递交STEM OPT延期申请后,仍然可以依据另一项独立法规获得最长180天的工作许可自动延期,并不受此次规则影响。
部分TPS持有人,如果DHS通过单独的Federal Register公告给予特定群体EAD自动延期,也仍可能继续适用。
另外,符合条件的 L-2及部分E类配偶本身可以基于有效身份获得“incident to status”的工作授权,其工作资格也不能简单等同于EAD卡面有效期。
因此,是否存在自动延期,需要结合具体EAD类别和个人身份判断。
五、为什么DHS取消自动延期?
DHS在规则中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考虑,是希望在给予新的工作许可期限之前,先完成相应的资格审核、背景核验和安全审查,而不是仅因为申请人及时递交续卡,就自动延长工作授权。
六、对EB-5双递交家庭意味着什么?
我们建议正在使用C09工卡的申请人重点做好三件事:
第一,提前关注EAD到期日期。不要等到临近到期才开始准备续卡,应尽早与律师确认允许递交续卡的时间窗口。
第二,不要再默认“递交续卡就能继续工作”。如果旧EAD已经到期,而新EAD尚未批准,同时申请人没有其他独立工作授权依据,就可能无法继续合法工作。
第三,把I-485整体进度纳入身份规划。对于仍在等待绿卡审批的EB-5家庭,EAD、Advance Parole以及I-485本身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时间管理,而不是分别到期后再临时处理。
七、写在最后
此次Final Rule正式确认了自2025年10月30日起已经实施的政策:
部分EAD续卡申请人,不再因为及时提交续卡而自动获得最长540天的工作许可延期。
对于正在通过I-485等待绿卡、并依赖EAD工作的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未来需要更加重视续卡时间、USCIS审理进度以及自身是否存在其他工作授权依据。
尤其对于EB-5“双递交”家庭来说,拿到工卡只是身份规划中的一个阶段,如何持续维持合法工作授权,仍需要进行全周期管理。
iCross x ARCFE将持续关注USCIS在EAD、I-485及EB-5相关政策上的最新变化,并及时向投资人与合作伙伴同步重要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仅作EB-5政策及公开信息分享,不构成法律、移民、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费用、投资金额及递交要求,请以DHS、USCIS、Federal Register正式公告及持牌美国移民律师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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