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两项绿卡审理政策遭起诉!争议焦点是什么?

当地时间10月5日,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工会、移民权益组织及多名绿卡申请人,向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挑战美国移民局(USCIS)今年发布的两项审理政策。
原告要求法院暂停并撤销相关政策,争议主要涉及I-485境内身份调整的裁量审查,以及部分申请可以不经补件直接拒件的规定。

一、哪两项政策受到挑战?
此次诉讼涉及USCIS分别于今年5月和8月发布的两项政策。
1. 5月21日:境内身份调整审查政策
USCIS发布政策备忘录,强调I-485身份调整属于裁量性申请,审理官需要综合评估相关因素。
原告质疑,政策将申请人选择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列为不利考量,可能改变以往的审理标准,影响符合条件的绿卡申请人。
2. 8月5日:RFE及NOID审理政策
USCIS调整了证据审查规定。当申请缺少必要的初始材料,或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申请资格时,审理官可以在适用情况下直接拒件,无需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ID)。
该政策适用于新递交及当时尚在审理中的相关申请。
原告认为,两项政策改变了原有的审理方式,特别是部分申请人可能失去进一步补充证明材料的机会。
因此,原告以违反《行政程序法》及相关法律要求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并撤销相关政策。
二、起诉后,申请程序有何变化?

截至10月14日,法院尚未发布暂停这两项政策的公开裁定,USCIS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审理申请。
此次诉讼主要围绕两项政策的合法性展开。原告希望通过司法审查,要求USCIS恢复符合既有法律要求的审理方式。
后续如果法院批准禁令,相关政策可能根据裁定作出调整。
对于正在办理I-485的申请人,现有申请程序照常进行。
另外,8月的政策并未取消RFE和NOID程序。USCIS仍可根据案件情况要求补充材料,相关调整主要涉及审理官在特定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的权限。
因此,按照现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正常推进递件及后续审理即可。
三、EB-5投资人需要关注什么?
此次诉讼没有改变EB-5投资移民的申请制度,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仍可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双递交。
对于身在美国、符合身份调整条件且有可用签证名额的投资人,仍可按规定同时递交I-526E投资移民申请与I-485身份调整申请。
已经递交申请的投资人,也可继续按照现行程序推进后续申请。
iCross × ARCFE将持续关注此次诉讼进展,并及时分享与EB-5投资人有关的重要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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