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获得一张绿卡之后,只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终生持有。第一,不得被遣返或者驱逐出境,触犯此条的最常见情况是被判定犯有严重罪行。第二个要求是您没有放弃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一般来说,如果您持有绿卡,但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一年,您可能需要费很大周折才能重返美国。这是因为移民局认为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一年表示您可能放弃了美国居留权。为了避免接受全方位调查,您应当在六个月内返回美国。只需每年返回美国一次就能保留绿卡,这是一种常见的错误概念。事实是,如果您曾经试图选择其他国家作为永久居住地,当您前往该国时则放弃了您的美国居留权。移民局将观察您的实际居住地不在美国的迹象。另一方面,持续不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超过一年不意味着您已经自动放弃了您的绿卡。如果您只是临时离开美国,您仍然可以保留您的永久居留身份。然而,您可能不能再使用绿卡作为美国入境证件。您必须以重返美国的美国居民身份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特殊移民签证,或者提前申请并获得回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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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可以在不同国家接受面谈。母国或者与家庭成员有联系的所在国家是标准面谈地点。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家庭成员位于另一个国家,比如在美国读书的学生,该学生不需要返回母国,可以就地调整身份,但是该学生获得绿卡的时间会显著滞后于父母作为主申请人取得绿卡的时间。
根据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简称移民局)法规规定,如果投资者在美国境外,在向移民局提交I-526申请表并且获得批准后,投资者还必须通过领事馆面谈流程,只有在通过领事馆面谈之后,EB-5移民申请者才能收到“有条件”绿卡。“有条件”绿卡就是“有条件永久”绿卡,但在两年内对美国居留权有严格的要求。在有条件绿卡发放一年零九个月之后,有一个持续三个月的窗口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者必须向移民局提交另一份申请(I-829表),请求审核在有条件居留身份期间已经投资了规定的资金,并且已经满足了为美国人创造十个新的就业机会的要求。当有条件居留身份获得批准之后移民局授予充分无条件居留身份,并且发放永久绿卡。
投资本金(目前大部分项目仍为50万美元),项目管理费(5-6万美元)、律师费(1.5万美元)以及交给移民局的申请费。
可以,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实地考察,但需要提前充足的时间通知,以便我方做好相关安排。